第 63 节 恋爱脑掉了(11/13)
跟职高那群坏孩子玩儿……」季裳撕开了冰棍袋子,咬了一口,舒服地喟叹了一声。
「说明他人缘好。」
季糖皱着眉:「可是妈说……这些是坏孩子才做的事……」
「妈说不能吃冰棍。」季裳跟没骨头一样,整个人都趴在季糖身上,「把你的给我,坏孩子让我来当。」
季糖默默看了她一眼,咬了一大口。
「……」
一大一小消失在街角,完全没发现,男生咬着冰棍跟着她们走了好一会儿了。
几下咬完冰棍,陆予臣又返了回去。
「老板,刚才长头发的女孩得选的什么口味。」
「哦,你说挑了半天那个是吧,选的哈密瓜!」
男生眼睫垂了垂,从一旁拿了袋子,装了好几根,付了钱,往对面走去。
这晚陆
予臣回家后又翻了一遍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,里面有一句话,他写到了日记里。
【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,像他那样走来走去,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。】
日记里,又写了一句话。
【我讨厌哈密瓜味冰棍。】
6
高二开始,学习压力加大。
有一段时间,陆予臣又开始抽烟。
他享受香烟吸入肺中的眩晕感,每晚他做完作业后都会来一根。
尼古丁带来的片刻安详与宁静,被按时出现的鬼哭狼嚎的二胡声打断。
接着又是按时出现的骂声。
「季裳!不好好做作业又在那搞什么?老娘铲死你信不?」
「学呢学呢,这不休息一下嘛,劳逸结合,不要暴躁,大热天的心静自然凉。」
「……」
「季裳你这房间怎么有股味儿?」
「有吗?」
「季裳!你是不是抽烟了?」
「我的妈我抽那玩意儿干吗?那个抽多了牙黄,你看我这一口大白牙!」
「……」
隔着两扇窗,陆予臣不由自主地冲镜子里龇了龇牙。
那天他的日记本里出现了这样一句话。
【爸妈,我不喜欢黄牙,也不喜欢二胡。】
「……」
从那天开始,每当陆予臣拿出打火机的时候,就忍不住照镜子。
然后就不想了。
他没有上瘾,没多久打火机就落了灰。
自此他再也没碰过香烟。
「……」
7
陆予臣经常去季家吃饭。
路女士强拉去的——反正所有人都这么认为。
至于真相并不重要。
为了报答路女士,优等生陆予臣自主帮季家两姐妹补课。
季糖各科成绩比较均衡,季裳偏科得厉害。
尤其是物理和数学,用一塌糊涂来形容也不为过。
陆予臣花了一个暑假和一个寒假,终于将季裳的成绩拉了上来。
那段时间,两个窗户几乎没有关上过。
隔着深深的楼道,陆予臣圈题给对面做,季裳做完给对面改。
高考结束,两人差了二十分。
季裳勉强够上了陆予臣报的大学的设计专业。
路女士拍板,季裳没有意见。
他们又进了同一所大学。
7
季裳本就漂亮,上了大学后,开始穿衣打扮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
让陆予臣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学长——何行。
他家庭富裕,很有气质。
季裳跟他在一起半年,后来何行出国,季裳在宿舍睡了一天,便像没事儿人一样。
那年,陆予臣在季家过年。
路女士吃完晚饭去楼下打牌,三个小辈在家里守岁。
季糖嚼着糖,问出了陆予臣一直想问,却没开口的问题。
「姐,你分手不难过吗?」
季裳跷着腿,嗑瓜子,视线定在屏幕前的赵本山身上,眼皮眨都不眨一下。
「有点。」她说。
有点。
陆予臣沉默地俯下身,将杯子放在桌上。
这时季糖又说了一句话:「听说忘记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重新谈一段